【信息发布时间:2017-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多角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1—7月,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82个,采购金额15745.58万元,节约资金1634.68万元,资金节约率9.41%。
一、从严落实“四不”原则,确保采购规范化。严格执行无预算来源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资金不到位不采购、专款不专用不采购的“四不”原则,随时监控采购动态,确保政府采购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从严落实“备案制”,确保采购统一化。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备案制”,采购单位在将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备案,编制采购计划。备案内容从采购内容、方式到采购完成后的验收、支付规范一致,完整有序。
三、从严落实“公开制”,确保采购阳光化。坚持信息公开,所有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结果信息等均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法规制度、采购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透明采购、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