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1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招标人、投标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177号)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现就降低我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2、交易服务费按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
3、进场交易的交通、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执行。
4、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日
附表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标准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建设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50万元以下 |
可按中标价0.6% |
由中标单位支付 |
200万元以下 |
4000 |
招标单位支付30%(招标单位为通州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的免收),中标单位支付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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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万元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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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万元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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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500万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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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3000万元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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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万元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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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1亿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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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元以下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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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以上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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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的招标项目 |
5万元以下 |
按中标价0.4% |
由中标单位支付 |
10万元以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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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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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由中标单位支付 |
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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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 2、进场交易的交通、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3、本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