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8-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领域招标文件费用发票领取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发票需提供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无法用于企业报销。现将南通市区及各(市)区县使用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招标文件发票开具及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每月20日之前对当月开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费用进行登记,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55元(其中150元的发票由软件公司开具,1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具;5元为网银交易服务费,无发票,且不予退还),登记时需提供电子招投标文件发票领取证明材料(见附件),登记完成之后,于次月至驻场软件公司领取相关发票。
登记方式:
1. 现场递交:填写《电子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证明》在每月20日前递交至驻场软件办公室(地址同领取地点);
2. 邮件递交:填写《电子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证明》在每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领取证明扫描(拍照)发送至邮箱epointntbsf@163.com ,另将word版领取证明同步上传。
领取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4楼444办公室(驻场软件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59001839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