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8-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省纪委、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切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近期南通市政府办印发出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共九章五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交易范围、交易规则、交易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交易目录》明确了全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国有企业机电设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特许经营和其它项目十一大类,细化了各类交易项目的类型和进场交易的规模标准及范围,并明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文件出台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即组织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并将以此为依据,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全面、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