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7-09-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自201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立以来,我县政府采购不仅规模和数量大幅增长,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此,我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行严格的“三关”把控,有效地保证了全县的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把服务标准关。平台成立以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结合我县政府采购的具体特点,从采购项目的委托受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活动组织到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12项。凡属于交易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服务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为县政府各部门中心工作和职能工作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严把信息公开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尤其是一些社会热点项目、民生密切的重点项目,实行预公开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5年来,我们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600多条,发布预采购公告20多条,有效地保证了项目采购质量和效率。
三、严把岗位职责关。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服务标准,制定了项目受理岗、招标采购岗、项目验收岗以及各类评委的职责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实行责任痕迹管理,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按照制定的政府采购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采购资金和采购人员双安全。(周春明)